局机关及基建审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绵雨踏春寻故里,柳带风起正清明”,又是一年清明时。市局党组携驻局纪检监察组特向大家送上节日“纪”语,提醒全局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严守廉洁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让清明节更“清明”。
一要廉洁过清明。清明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使用公车游玩、探亲访友,禁止接受下级或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到景点游玩;严禁借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严防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要文明过清明。提倡开展网络公祭活动,可通过市民政局的“网上祭祀”平台,或关注“焦作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云祭扫”。倡导以家庭追思和植树缅怀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不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小区、十字路口等公共区域焚香烧纸,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
三要安全过清明。加强出游安全。出行在外应提高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公车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封存,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再次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过节不忘纪律、过节不忘责任。局办公室和党建办要加强节日安全检查、注意网络媒体舆情收集,加强对节日值班和公车管理的监督检查,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确保过一个廉洁、文明、安全的清明节。
中共焦作市审计局党组
驻 局 纪 检 监 察 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