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2年9月19日至10月27日,焦作市审计局对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实施的市人民路、丰收路跨李河桥梁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焦作市人民路、丰收路跨李河桥梁工程, 位于焦作市李河与人民路、丰收路相交处,两座桥长度均为96米,宽度分别是66.6米和67米,主要建设内容均包括桥梁工程、引道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及景观照明等。2018年9月,经《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人民路跨李河桥梁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8〕349号)和《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丰收路跨李河桥梁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8〕350号)批准建设,两座桥概算总投资为10511.8万元(不含征地费用),资金来源由焦作市财政负责筹措。
市住建局作为该项目的业主单位负责对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复工作、勘察设计招标;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资集团”)作为项目建设的法人,负责开展工程招标、建设等工作。该项目丰收路跨李河桥梁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2022年3月10日竣工验收;人民路跨李河桥梁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为2019年9月6日,2021年12月28日竣工验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投资8865.50万元。截至2022年9月9日,实际拨付资金6520.3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建设实行了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市住建局提供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多计项目投资、招标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多计项目投资9671110.52元。
(二) 招标管理不规范,招标文件缺失废标内容。
(三) 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签证单签署意见不具体,履职不到位;二是项目安排不完善,发生费用375915.67元;三是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投资问题,要求市住建局责成市投资集团依法据实调整项目投资,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市投资集团加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按规定合理设定招标废标条件;对签证单签署意见不具体,履职不到位问题,审计期间市投资集团对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对其他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市投资集团今后在项目建设中应科学合理安排,加强项目风险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焦作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市投资集团应加强工程管理,细化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定检查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严格检查考核;市住建局应制定对市投资集团项目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项目建设中应加强管理,科学管理及时调整,杜绝后期发生费用。三是市投资集团应按照合同约定加强项目风险管理,规避风险。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多计项目投资问题,市投资集团提供了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和有关账页;对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投资集团组织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签证单签署意见不具体,履职不到位问题,市投资集团对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对其他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市投资集团建设管理部下发了《关于合理安排施工组织的通知》和《关于排查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情况的通知》,并组织学习了相关投保要求及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住建局向社会公告。
焦作市审计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