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焦作市审计局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对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中心”)组织实施的焦作市灾后恢复重建绿化补植补栽项目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焦作市灾后恢复重建绿化补植补栽项目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灾后重建工作部署实施的。施工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受灾死亡的苗木进行了清理、更换;二是对因灾造成的绿地黄土裸露及林下裸地开展了专项整治;三是对因灾造成的行道树倾斜、断枝、死树死枝进行修剪、整形;四是对部分公园、游园死树、死枝进行了补植补栽,基础设施因灾损毁进行了修复;五是在主要道路、广场、游园增加色叶树、增补市花月季。该项目除迎宾路高速出口东侧绿地工程资金由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筹措外,其他工程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该项目于2022年2月15日-3月9日分批次开工,4月17日统一进行了竣工验收。设计单位为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焦作建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焦作市绿化队、焦作市龙源湖公园服务中心等7个市园林绿化中心下属二级单位。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实行了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但审计发现,项目存在多计项目投资、未按图纸施工等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投资6360116.02元。
(二)合同签订滞后。
(三)未按图纸施工。
(四)签证不实。
(五)资料不实。
(六)无植物检疫证书,达不到验收标准而通过验收。存在2家苗木供货单位为省外苗木企业,无植物检疫证书问题。
(七)其他问题。该项目2022年4月17日竣工验收,截至目前仍在养护期内。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投资6360116.02元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中心依法据实调减项目投资;对合同签订滞后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中心加强合同管理,及时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对未按图纸施工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中心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对签证不实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中心按照项目实际施工内容,据实签证;对资料不实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中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审计组;对无植物检疫证书,达不到验收标准而通过验收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该项目仍在养护期内问题,要求市园林绿化中心监督施工单位加强苗木管护工作,对死亡苗木实施补植补栽,并在一年养护期满后再次组织验收,保证达到设计效果和成活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焦作市审计局建议:加强工程结算的审核,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加强工程管理和苗木管护工作,保证成活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多计项目投资6360116.02元问题,市园林绿化中心已调整完毕;对合同签订滞后、未按图纸施工和无植物检疫证书,达不到验收标准而通过验收问题,市园林绿化中心已组织工程管理相关科室及人员对相关规范制度进行学习,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签证不实问题,市园林绿化中心在系统内对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资料不实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人民公园已对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对该项目仍在养护期内问题,市园林绿化中心已监督施工单位加强苗木保活和养护工作,将此工程栽植苗木纳入城市绿地管理日常考核和月度考核,并将在一年养护期满后组织验收。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园林绿化中心向社会公告。
焦作市审计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