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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6号公告: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焦武路东1公里至中原路段五座景观闸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3/4/14   发布人员:姜亚昌  |   浏览量: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焦作市审计局202276日至815 日,对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实施的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焦武路东1公里至中原路段五座景观闸工程(以下简称“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五座景观闸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五座景观闸工程,是经《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灵泉湖调蓄工程11+34012+42013+650三座景观闸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7253号)、《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灵泉湖调蓄工程11+34012+42013+650三座景观闸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891号)、《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5+750和18+200两座景观闸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7)85号)、《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5+750景观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8)293号)和《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8)463号)批准建设的,批复概算总投资23722.97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和焦作市水生态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筹措计划建设工期为17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水力机械、电气工程、金属结构、消防工程、施工导流等配套工程

该项目由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负责实施,勘察设计单位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龙信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及御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该项目11+34012+42013+650三座景观闸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为20183月,20204月单位工程验收;15+75018+200两座景观闸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为20175月,20207月单位工程验收。审计期间,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未提供未中标单位的投标资料。

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提供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止2022528日,工程完成投资17205.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276.41万元,待摊投资929.12万元。累计支付项目资金11346.79万元,尚欠到位资金5858.7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建设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多计项目价款、工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760104.68元。

(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不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造成13+350景观闸与前期防洪工程土方存在重复计量计价(本次审计已核减);三是原设计的栏杆未实施,存在安全隐患;四是视频监控系统的一体式球机的立杆高度,不符合合同要求;五是开工在前,单一来源采购在后;六是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涉及合同金额126752483.74元;七是单一来源采购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760104.68元问题,要求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依法据实调减工程结算价款2760104.68元,调减项目投资2760104.68元,并调减有关会计账目;对三座景观闸工程由于物价波动不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造成增加投资2539462.76元和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造成13+350景观闸与前期防洪工程土方存在重复计量计价(本次审计已核减)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并要求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将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市审计局;对原设计的栏杆未实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一体式球机的立杆高度,不符合合同要求问题,要求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对该问题进行整改,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一体式球机立杆高度达到合同要求;对开工在前,单一来源采购在后问题,要求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涉及合同金额126752483.74元问题,要求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杜绝该问题再次发生;对单一来源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杜绝该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焦作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和合同执行力度,规范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工程保险管理,避免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资金损失。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项目招标和采购行为。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提供了调整后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工程造价审定表;对三座景观闸工程物价波动不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造成增加投资2539462.76元和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造成13+350景观闸与前期防洪工程土方存在重复计量计价(本次审计已核减)问题,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焦作市水利局制定《焦作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重新制定了焦作市水利工程合同签订流程及制度,焦作市水利局对大沙河聂村段防洪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的监理单位洛阳洲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6标段的施工单位河南省淇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河南林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市水利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作出“责令你单位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意见;对原设计的栏杆未实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书面说明在2023年实施的亚投行大沙河灾后重建水毁项目中,按照工程安全要求整改到位,排除安全隐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一体式球机的立杆高度,不符合合同要求问题,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书面说明在2023年初的灾后重建水毁修复项目中,把整改的内容完善,排除安全隐患;对开工在前,单一来源采购在后问题,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重新制定了焦作市水利工程现场管理办法,焦作市水利工程合同签订流程文件;对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问题,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首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了保险法、建筑法等法律,并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在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险费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单一来源采购不规范问题,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首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了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并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在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向社会公告

                 焦作市审计局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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