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19年1月3日至2月20日,焦作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温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温县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8年,温县通过货币化安置和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508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性住房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3422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334户,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3088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