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机构
焦作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焦作市市政大厦1403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91-3569188
通讯地址:焦作市市政大厦1403室
邮政编码:454000
电子邮箱:jzssjj@126.com
传真号码:0391—3569184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焦作市审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单位职能、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审计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内容等;
(4)审计业务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审计执法依据、统计数据、向市人大所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
(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审计厅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审计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审计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审计局及其工作机构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市审计局网站。网址为http://sjj.jiaozuo.gov.cn/
2、市审计局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焦作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脚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焦作市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并承诺符合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