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焦作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31日至6月17日,对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住建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是市政府行政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城乡建设科学技术推广应用、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监管规范装修装饰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规范公用事业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负责城乡建设执法的监督监察,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城乡建设行业工会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2018年,市住建局收入预算30655.55万元,支出预算306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32万元,项目支出29872.23万元。市住建局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该单位收入总计4488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87.98万元,其他收入1.23万元;支出总计3219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91万元(人员经费808.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9.69万元),项目支出31282.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2.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9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9.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784.1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等行为,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