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焦作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22日至4月30日,对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2019年5月《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焦办文〔2019〕52号)的规定,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市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55人,实有在职人数52人。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住房保障科等16个科室。
2020年,市住建局收入预算32817.66万元,支出预算328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15万元,项目支出31783.51万元。
市住建局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年末结余3589.09万元,2020年收入3343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27.88万元,利息收入2.42万元);支出3694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29万元,项目支出35840.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