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1年7月19日至9月30 日,焦作市审计局对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中原路节点绿化及南水北调倒虹吸至南张路堤顶道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中原路节点绿化及南水北调倒虹吸至南张路堤顶道路工程,是经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中原路节点绿化及南水北调倒虹吸至南张路堤顶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9〕13号)批复实施的,批复工程总投资14644.25万元(不包括征地及拆迁安置费用),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计划建设工期为7个月。工程建设范围包含中原路节点绿化和南水北调倒虹吸至南张路堤顶道路工程两部分,其中,中原路节点绿化工程全长约2.1公里,宽度范围384至544米,景观设计面积约104.5公顷(含水面35.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形梳理、生态护岸、土方及微地形、绿化种植、堤顶道路、绿化给排水、堤顶照明等工程;南水北调倒虹吸至南张路堤顶道路工程,左岸堤顶路长4890米,右岸堤顶路长3170米,道路按城市慢行道标准设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规划红线宽度6米。
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2021年1月19日竣工验收。焦作市水利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对接市发改委项目批复工作,焦作市水生态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开展工程招标、建设等工作。
焦作市水生态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含补充说明)显示:项目完成投资15435.72万元(不包括征地及拆迁安置费用),其中:建安投资14664.19万元,待摊投资771.53万元;截至2021年7月1日,资金到位7966.32万元,其中:中央山水林田湖草资金5410.79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555.53万元。